乔保同的协议,是借款协议的前缀协议。
如他所说,我只有先签了这份协议,才能去签借款协议。
协议里,我原来有所怀疑的问题,都有解答。
比如,抵押物。
乔保同的确不要文旅城的抵押物!
乔保同要我的!
乔保同要我和传媒集团的房产协议做抵押!
比如,利息。
乔保同给文旅城的利息为零!
乔保同给了我一个两个月的无息期限!
——两个月之内,文旅城顺利还款,不要利息;
——两个月之内,文旅城无法还款,按银行同期利息,收我全额利息!
——而且,包含本金!
换而言之,四千万的借款,以两个月为期。
两个月之后,收不到文旅城的还款本金,就从我个人的房款里扣!
扣本金!
扣利息!
这些,我勉强接受!
因为,本来就是我个人需要钱,解决文旅城的问题!
因为,如果没有乔保同提点,我很有可能自投罗网,自己给文旅城白送四千万!
我自己做的孽,我承担责任!
没毛病!
但——
协议条款之中有一条,毫无道理可言!
这一条,是以文旅城两个月之内无法如期还款,作为基础;
这一条,除了约定由我个人偿还四千万本金及利息之外,还有追加选项:
要么,我放弃全额房款;
要么,我从文旅城辞职!
归根结底,乔保同给我的这份前缀协议,最核心的就是三句话:
其一,我个人承担这笔四千万借款的全部风险;
其二,这笔借款必须两个月之内归还;
其三,如不能归还,我必须在失去文旅城工作和失去九千多万房款之间,二选一!
我不想失去文旅城的工作。
因为,文旅城是我现在经营的事业!
因为,文旅城是我走集团内部路子报仇的踏板!
因为,文旅城是我在集团内部发展壮大的基石!
一旦失去文旅城的工作——
我怎么经营事业,积攒迎娶乔幼南的经济基础?
我怎么再走集团内部路子报仇?
但,我也不想失去我的九千多万房款!
这九千多万,包含我早期被文旅城和吴光明骗走的三千万!
这九千多万,是我用命换来的!
这九千多万,即便扣除四千万借款本金和利息,也还有五千万!
我凭什么白白失去?
一旦失去这笔房款——
我连给乔幼南在省城买套像模像样的房子都买不起!
我连给乔幼南一个基本稳定的生活都给不起!
我连娶乔幼南的底气都没有!
我觉得,乔保同这个前缀协议,就是一个坑!
我觉得,乔保同这是筹谋,要么埋了我的人,要么埋了我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