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我伸的橄榄枝?
我怎么没看见?
还有,我得罪谁了?
听吴光明口气,这肯定不是陈年旧事。
准确说,应该是在我进东南集团之后发生的事。
我进集团之初,目的很单一,就是为了查清楚搞我老婆那个男人的身份。
后来,我帮白好保住《东南月刊》,也只是为了换白好带我见集团所有高层,以便我确认搞我老婆那个男人的身份。
再后来,爸妈走了,我已经确定搞我老婆那个男人就是朱正初,我重回省城,在集团内也只是锁定了白好和朱正初两个人。
打一开始到现在,我没针对过其他人!
诸如向秋芸、秦小倩、小谢他们,都是同仁,我跟他们并没有恩怨情仇,利益瓜葛,我犯不上得罪他们。
哦,对了,我曾经开除过月刊的发行。
不过,据说那家伙挨了阿水一拳头之后,自己老老实实的收拾铺盖卷滚了。
就连他在集团人事部那个当副总监的远房亲戚,也领了降职处分。
这是得罪?
这更像是收拾。
除此之外,我还得罪过谁?
我跟几乎所有同事打成一片。
我跟夜间巡逻的保安快成了哥们。
我连保洁大姐,见面都热情打招呼。
我能得罪谁?
要说得罪,我特么就得罪过吴光明一个!
我话里有话,刺挠过他,挤兑过他!
我抓过他裤裆!
我还把他送进了派出所!
但,我跟他的矛盾,是进集团之前就有的!
再说,我那是得罪他?
明明是他得罪了我!
“跟你说话呢,发什么呆?”
吴光明不耐烦的敲了敲茶几。
我斜他一眼,没吱声。
“张一诺,看在多年朋友份上,也看在你近段时间没出什么幺蛾子的份上,我提醒你一句——”
“你下一步来文旅城这边做销售公司经理,只要好好干,只要老老实实的,没人拿你怎么样!”
“但,你要上蹿下跳,疯狗一样乱咬,我敢保证,你会死的很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