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袁翰林,是从谈钱开始的。
我想拉他跟我一起搞吴光明,但我不确定他可不可靠。
我拿了十万块钱给他,我说这是吴光明买断他和黄晓莉感情的钱。
我本能里认为,他拿了钱,就是缩头乌龟,不可靠!
他不要钱,就可用。
袁翰林很激动,骂了我一顿。
袁翰林很冲动,还想揍我。
袁翰林很痛心,慷慨激昂的历数他对黄晓莉的付出!
然后,拿钱走了。
三天后,他把钱还给我。
他不要钱。
他咽不下那口气。
他要跟我一起搞垮吴光明。
我很高兴。
我给了他信任。
我带他一起抓吴光明搞他女朋友黄晓莉的证据!
一直到他被吴光明抓住、收拾、威逼利诱,他屈服了,他背叛了……
整个过程的结局,我很不满意。
但过程本身,我以前并没发现问题。
和沈锐说到钱,我找到了一个漏洞。
沈锐不贪钱,袁翰林贪!
袁翰林不贪,最早不会拿我那十万走人!
袁翰林不贪,后来不会被吴光明一套房和二十万现金收买!
袁翰林不贪,最后的最后,更不会被我的转正策反。
那么,他当初拿了我十万块,为什么三天后又还给我?
我曾经认为,他是觉得,十万块不足以弥补他的损失和创伤。
我曾经以为,他是觉得,不搞垮吴光明气不顺!
我现在以为,他的选择不对!
袁翰林是贪钱的,他把十万块还给我,跟我一起搞吴光明,他最后能落下什么好处?
毛毛都没有!
这不正常!
符合他本性的正确选择是,先收下我十万块,觉着不够,再找我要点!
毕竟,他最早以为我是吴光明的人。
毕竟,我已经给了他十万,他会认定我宁愿花钱,也不愿把事闹开。
毕竟,就算再给我要,我没给,他至少还能留下十万!
他怎么能把钱还给我呢?
这是个漏洞!
这个漏洞的背后,是三天的时间差!
从我给钱,到他还钱,中间间隔了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