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的基本特征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3种基本特征。
①强制性。强制性是指国家征税是以法律、法令为依据的强制性征收。税收法律和法令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只要是税法明确规定应该纳税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
②无偿性。无偿性是指国家对纳税人征税是无偿的。税款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返还纳税人。国家在征税时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与报酬。税收的无偿性,与国家付出代价取得的财政收入有着明显的区别。
③固定性。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之前,预先以法律形式规定了课税对象及每一单位课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数额,国家和纳税人都要按照预定标准征收或缴纳,双方都不得随意改变。当然,国家由于客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或实行某项政策的需要,可以修订税法,提高或者降低某些税的征收标准。纳税人由于经营上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的纳税困难,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征或者免征某种税收。这都是因客观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征收标准,而不是取消征收标准。税收的固定性还体现在缴纳时间上,在税法中规定了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期限,纳税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纳税,否则就要加收滞纳金。这样就保证了国家可以及时取得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