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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谈类(2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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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畅的爸爸妈妈生意已经做得很大了,他可算是学校里最有钱的孩子,所以他经常左手索尼PSP右手苹果IPHONE在学校里到处招摇,所以他对学习这么不上心,明明可以学得好却不肯下工夫,理由很简单,他要和他父母赌气。

我实在看不惯他吊儿郎当的样子,用力一脚踩在他的脚尖上,彼时我们正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说真的,我不知道自己可以暴力成这样,但同时我心里有种莫名奇妙的笃定,李畅绝对不会生我的气。

李畅愣了半秒钟,像被蝎子蛰了一样跳起来。

因为这一脚,李畅当了足足半个月铁拐李,走路走得像半身不遂刚刚痊愈。

“都是你害的。”他愁眉苦脸对我说。

“活该。”我很干脆。

“关心,有时候你真的不是一般的凶狠。”李畅歪着身子,一本正经。

这个秘密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只会告诉我的日记本,我一向都觉得李畅是很帅的,如果家长和老师允许在高中谈恋爱,我一定会选他做我的男朋友。

但是李畅太痞气了,在狼嚎事件之前,我觉得对这样的男生动心是异常可耻的事情。但狼嚎事件之后,痞气变成了英雄气,在我心目中。

所以有一天,我推了推走在我前面像个三岁小孩那样不断用脚踩枯落的梧桐叶听它们发出嘎嘎响声然后傻乎乎大笑的李畅:“你知道么,有时候想到你,就觉得我像捡到一块沾满泥巴的金子。”

李畅呆了呆,愣在那里,有点俯首听训的样子

我干脆把在心里纠结了很久的话一股脑儿吐露出来:“你能不能不要讲脏话,不要成天老子长老子短?”“你能不能好好学习?”“历史地理英语能有多难?麻烦拿出百分之一的脑细胞来重复记忆一下好不好?”“拜托你变得好一些好不好?”“如果、如果你能变得好一些,甚至变得优秀起来,那么我就不再会觉得喜欢你是一个自毁前途的错误。”

最后一句我当然没有说出来。

我知道李畅是一个超级聪明的男孩,只要他愿意,他就能像我一样玩转学业,甚至,只要在这剩下的一年里他足够努力,我们甚至有希望考进同一所大学,到了那个时候,我就可以抛开一切桎梏,狠狠地喜欢他,想怎么喜欢就怎么喜欢。再也不能有人说我做得不对。

关于李畅,我已经有这么美好又这么遥远的想象。

我是真的喜欢他,喜欢像小动物一样恣肆勇敢生机勃勃的他。

第一次保送机会下来的时候,我是候选学生之一。

笔试之后,我是总分第一。

我信心满满,以为这次我是势在必得,直到班主任找我去谈话。他说,学校领导经过全盘考量之后,决定把这个保送名额给文锦妍。

我觉得我的灵魂一下子就被这句话击得不见踪迹。过了好久,我才听见我自己僵硬地发问:“为什么?”

“因为你的心理素质更为稳定,如果参加高考,你更能考出优异的成绩。”

“可是我同样会失手!这算什么理由?如果我功课好心理素质也好,这个保送机会不是更加应该给我嘛!明明笔试我考了第一,这都可以不算吗?”我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好不公平。我觉得自己被深深地侮辱和伤害。

文锦妍是别班女生。总是班级第一,也总是和我争年级第一,但她从来没有赢过我。

据说她家境很好,但她平时总像只小兔子一样,好像谁大声咳嗽一下就能把她吓得要死。

关于保送的事,同学间暗暗传出流言,那所超牛的大学之所以打破惯例到我们这所不过是市重点的高中招收保送生,是因为文锦妍的父母在后面铺了路,所以这个名额不管怎样都是会给文锦妍的,其他人都是去陪跑的。

“下次再有保送笔试,关心你一定要再去呀!”本来就不喜欢我的女生借机在我耳边风言风语。

李畅大吼一声冲向那个幸灾乐祸的女生,提起拳头跃跃欲试。有时李畅真的很像鲁智深转世,在他看来,为了保护我去欺压别的女生也是理所当然。

所以那天,在回家的路上,我问李畅:“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我的心里空落落的,很荒凉,急切地需要用什么来填补。

“因为你就是这么好呀。”李畅不假思索说。

我开始流泪,这真的是忍了很久很久的泪水。

道旁的梧桐光秃秃的树干伸向天空,像是想要触摸不远处的夕阳,落在地上的叶子因为风起风落而低低地盘旋,像想飞却飞不起来的笨拙蝴蝶。

李畅小心地搂住我的肩膀,而我没有推开他。

我不明白为何文锦妍要在我们班外头等我。因为内疚?因为愧疚?

我走出去,她看到我,紧张得瞪圆双眼,同时又欲言又止。

其实,虽然我心里有很多怨愤,但我一直很清楚地知道,文锦妍并不是什么心机毒辣的坏女孩,在这件事上,她只是个被父母操纵的傀儡。

“关心,那个,我……”文锦妍结结巴巴欲言又止,我猜她是想和我说对不起,但她还没来得及说出口,李畅冲过来一掌推开她:“干什么呀?滚远点!”

文锦妍踉跄了一下,差点儿摔倒。她惊愕地看着李畅,莫名其妙被一个男生推搡,换作别的女生一定觉得很愤怒吧?但文锦妍眼里流露出非常强烈的痛苦之色。

我看着她哭着跑开,心里忽然一动。

第二天,我给李畅发了条短信,我说:“今天晚自习你在凉亭后的假山那里等我。”

李畅回我:“好。不见不散。”

我又发:“你确定知道是在哪里么?”

李畅回复:“小食堂北侧的凉亭后假山,那里有一张刚刚重新上漆的木椅,我们晚上那里见,不见不散。”

我说:“好。不过你记得要送我玫瑰花。”

过了许久,李畅才又回复:“好,放心,会有好大好大一捧。”

接下来一整天,李畅都不敢正眼看我。

他不明白我怎么忽然变得这么大胆。

说真的,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我需要重新在自己心里建立一种平衡,不惜任何代价。

晚自习开始后不久,李畅偷偷溜出教室,随后我听见手机振动声,打开一看,是李畅的短信,催促我快去。

我合拢手机,稳坐钓鱼台。

五分钟后,巡视老师走进来,我立即举手,说:“老师,我有事向你报告。”

老师听完我的话之后匆匆出去了,没过多久,走廊里就传来嘤嘤的哭泣声,然后是一大捧艳红闪进来,几乎刺痛眼睛的红。

那么一大捧玫瑰,应该有好几百朵吧!

李畅在老师的押送下路过教室时,所有的同学都发出惊叹。

“李畅竟然买了那么多玫瑰花跑来学校追女生!”

“他追的女生竟然是隔壁班的文锦妍!”

是的。

是我把李畅的那条短信,“小食堂北侧的凉亭后假山,那里有一张刚刚重新上漆的木椅,我们晚上那里见,不见不散。”转发给文锦妍的。

我知道文锦妍一定会去,我知道她偷偷地喜欢李畅,从她那次来找我道歉被李畅暴力推搡哭着跑走的时候我就知道。喜欢李畅实在是无可厚非的事,他是那么的英俊和硬朗。

校方勒令李畅和文锦妍在各自班上做公开检讨,文锦妍的保送资格并没有因此被剥夺,这也是我一早就预料到的,我那样陷害她,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她出丑,以解我的心头之气。

李畅走到讲台上,面无表情举着一张好像写了很多字的纸,然后小和尚念经般念道:“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

他用他特有的方式反抗着。

他一直都是差生,因为为非作歹被学校处理过不知多少次,这点芝麻小事他才不会放在眼里呢,我想。

面对李畅毫无诚意的检讨,班主任也没有办法,只好勒令他闭嘴回座位。

李畅走下讲台回自己座位时,看了我一眼。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个眼神,他琥珀色的眼瞳里就像裹着一条死去万年的虫尸,那么明亮,却又那么死气沉沉。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我毁坏了他内在的什么东西。

看上去桀骜不驯刀枪不入的李畅,因为喜欢我所以赋予了我伤害他的力量,而我竟然真的使用了这种力量。

那天下了晚自习,李畅独自离开,没有再打着“关心你太漂亮了实在很需要护花使者”这种旗号陪我一起回家。

过了很久很久之后我才明白李畅已经走出了我的生命,就在那一天那一刻。

后来,我考上了那所来学校招收保送生的大学。李畅复读了。他其实过了三本线,但不知道为什么放弃去读。我没有去问他为什么,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不会回答我,过去那个即使我用力踩他脚他也会龇牙咧嘴对我笑的男孩已经不再愿意和我说一句话。

异地求学的生活虽然充实,但偶尔也会觉得非常寂寞,尤其是全宿舍女生都睡着了,而自己还醒着,每每此时,我就会想起我曾经畅想过和李畅考进同一所大学,然后两人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喜欢对方,同度课堂之外的每一寸微小时光。

因为同在一所学校的关系,我和文锦妍偶尔也会碰面,我以为她会装作看不见我,岂料她冲我微笑。

我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大度。或者,她真的是那种超级善良慷慨的女孩,而我,却那么卑鄙地伤害过她。

我无法回应她的微笑。直到我在火车站再次看到她。

那是第二学年开学的时候,我早就听到消息,李畅以黑到不能再黑的黑马之姿在高考时超水平发挥最终考上了我们这所在全国都赫赫有名的大学。

本来对于迎接新生这种事情完全不放在心上的我,第一时间冲进了火车站。

动车进站时,我看到文锦妍在月台边上奔跑起来,她裙摆飘摇,轻盈得像一只蝴蝶。

我陡然间意识到了些什么。

车子停稳,乘客们依次下车,文锦妍奔到一个高大的男生跟前,然后跳起来拥抱他。

是李畅。

一年多未见,我几乎有些认不出他来。昔日的跳脱和跋扈已经被沉静温和取代。

他看到了站立在红幅下的我。他向着我,轻轻地一笑。无怨无恨无感觉。

我彻底成为了他的路人。

那个我真的、真的喜欢过的男孩。

第一幕

“还看电影?这部《火星救母记》你都看了八遍了!你还写不写作业了!……”听听,老妈的责骂劈头盖脸而来,阿派哪里招架得住,只得溜了出来。

“唉,我的老妈要是也能被火星人劫持,那我就能去火星上逛一圈了,说不定还能和火星人交个朋友,以后也好经常串门,嘿嘿……”

“你这个坏小子,怎么能这么想呢?妈妈可是世界上最辛苦、最爱你的人!再说了,想去火星上逛,那早说啊,美国大叔能做到的事,我堂堂一个科学魔法师也能做到!快,坐上我的魔法号飞行器出发吧——”

第二幕

飞行器高速飞行中——

阿派高度激动中——“魔法师爷爷,火星人到底长什么样?是像电影中演的那样呢,还是像1898年,英国科幻家威尔斯在《大战火星人》中说的,火星人顶着大头、长着章鱼似的脚爪?”

“恐怕你要失望了,不管是威尔斯说的,还是电影中演的,都只是科幻,因为现代人类的太空探测证明,根本就没有火星人存在!”

“你胡说!1976年,美国的“海盗一号”火星探测器不是拍摄下了一张著名的“火星人脸”照片吗?这在当时可引起了巨大反响,多位知名科学家都坚信这是火星上存在智能生命的证据,是火星古代文明留下的作品!”阿派一点都不服气:“别想骗我,我可是个火星迷!”

“呵呵,是,你知道的真不少,可你这个火星迷恐怕不知道,2010年7月29日,美国宇航局公布了一张新照片揭开了“火星脸”之谜——那其实是位于火星沙漠中央地带的一座布满岩石的高山。这可是迄今拍到的一张关于“火星脸”的最清晰照片哦。”

啊——阿派震惊失望中——

第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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