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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记者与画家(十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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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五日,晴。

今天和血贩子吵了一架,他们说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已经严重贫血,再卖就要出人命了。

无所谓,离两万块的目标又近了一分。

八月十六日,晴。

今天发现了贴在墙上的小广告,重金求子,报酬有一万块。

我对于美艳少妇是没有兴趣的,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艺术被人承认。

看来我得为艺术献身了。

八月二十日,晴。

昏迷了四天,腰上多了条疤。

不过还好,他们给了我一万块钱,这下总算是凑够了。

八月二十一日,晴。

钱已经汇过去了,那边让我等着,马上就帮我筹办画展,好吧,我承认这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

八月二十五日,晴。

已经过去了四天,那边说还要联系有关部门,让我别急。

开玩笑,怎么可能不急,他们不明白这对我的意义。

八月三十一日,晴。

那边消失了,电话联系不上,消息发了不回,不会是骗子吧....

........

看到这,我合上日记,长出了一口气。

好家伙,这日记简直是一部悲催史啊。

一个人可以活的这么窝囊,又这么执着,可真是不容易。

我是个没有信仰的人,对于郑舒如此执着于艺术觉得很不明白,也很不理解。

世界上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追不到的梦换一个不就得了,为什么非要死磕呢?

莫名的,我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他的身影,在失意的雨夜里,酒馆中,穿着一身邋遢,脸色苍白且颓废的郑舒。

他不好意思的笑着,眼中满是对我话语的期盼。

他很想我夸他的画作几句。

而我呢?当时说了什么来着?

我记不清了...

心里莫名的有些惆怅,我适时的点上一根烟,重新翻开日记本看了起来。

九月十五日,阴。

我没有去报警,不是因为别的什么,而是我想以自己的艺术而出名,而不是靠着傻瓜式的事迹被人尽皆知。

画展我一定要办成,让大家都看到我的画作,为此,我可以抛下一切...

十月一日,阴。

我联系上了学校时的好友李泰康,以他幽会小三的视频要挟他,让他帮我完成我的梦想。

我知道,他不敢不答应的,这人在学校里时就四处沾花惹草,毕业后靠花言巧语和不错的脸蛋娶了比他大二十岁的女朋友,然后靠着女朋友家里的金钱和权势声名鹊起。

如果我把视频发出去,那么他就完了。

十月五日,阴。

他答应我了,不过据他所说,家里的财政大全都交由妻子管理,暂时没有钱帮我筹办画展。

不过他想了一个办法,把我的一些画作放在他的画展中,这样便可以让我听到人们对于我画作的评价。

这个方法不错,在李泰康找到钱之前,可以这么做,不过时间太难等了,他的画展到明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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