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约好,明天一起去看房子。
回到家里,我的首要任务依然是拼乐高。因为这些零碎物件真是太占地方了。
我取出乐高模型图纸,仔细的研究了半天,终于找出点门道来:先拼底座!
按照图示,先挑拣出底座的零件,初一乖乖的坐在地上,看我一个一个的挑选。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屋内的光线越来越暗,经过一下午的努力,终于拼好了底座。
太复杂了!
我揉着酸痛的眼睛,扫了一眼时间:7点钟!难怪天色暗下来。
初一的肚子咕噜噜响。
“饿不饿?”
他点了点头。
我想起橱柜里还有自热火锅,跟他商量:“我们吃火锅好不好?”
“火锅?”他的眼睛发亮,大概以为是饭店里的铜火锅。
“自热火锅。”我在橱柜里拿出来给他看,“毛肚的。”
只要有肉吃,初一还是很高兴的,他爽快的答应了。
自热火锅里加了凉水,泡上发热包,我迅速盖上盖子。几十秒钟后,热气呲呲呲的向外冒。
手机叮咚一声,我打开来看,没有备注名字,头像也很陌生。问:吃饭了没有?
咦?
这是谁呢?
我向来不加陌生人的。
正纳闷间,对方又发来一句:我是洛星野。
哦?
原来是他?
我立刻拨打语音电话,他很快就接通了。
“你什么时候加了我的微信?我怎么不知道?”我的语气很不友善,直截了当的问。
“这个问题,”他哼唧了一下,“很重要吗?”
这话问的,他堂堂一个名律师,擅自动用别人的手机,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竟还问这个问题重不重要?还有没有点底线和法律常识了?
“当然重要!”我恼火的很。
仔细想想,他唯一能动我手机的机会,应该是那天晚上,他来家里蹭菠菜面吃,而我,在沙发上睡着了。
也就在那天,我还曾和表姐吐槽,怀疑他是姓郎的狗腿子!
完蛋了!
他不会是看到我说过的话了吧?!
我突然很不爽,有种被人扒了衣服的感觉。
他慢悠悠的问,“你慌什么?是不是心虚了?难道是手机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没有!”我气急败坏的吼,“洛星野,你不是学法律的吗?为什么知法犯法?”
他在电话里轻笑了两声,狡辩道:“我是你的律师,你对我不应该隐瞒任何事情。要百分百信任才对,”
信任你个大头鬼!
纯粹是避重就轻、一派胡言!
他凭什么可以随便翻我的手机!
就因为自己是律师?
呵,他可真会为自己开脱。